现如今,互联网企业已经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活力,对人们的生活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能否为其进入国内资本市场创造便利,让近在咫尺的本土投资者分享其发展的成果,值得深思。
本报评论员 娄士强 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集团,自旗下子公司于2012年私有化以来,阿里巴巴谋求整体IPO的举动一直备受关注。阿里巴巴集团16日宣布,启动在美国的上市事宜。此前有机构预计,这有可能成为美国近年来最大规模的IPO,估值在千亿美元左右。 对电商稍有了解的人想必都知道阿里巴巴,其创始人马云更是家喻户晓的企业家。这样的企业选择“远赴重洋”赴美上市,不免让内地的投资者感到遗憾,而这背后更值得重视的,则是中国互联网明星企业的赴美上市潮。对于这些如今在中国最具活力的企业,能否为其进入国内资本市场创造便利,让近在咫尺的本土投资者分享其发展的成果,值得深思。 选择在哪里上市是企业自主决定的,但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则是不同资本市场设置的“门槛”,想不想在内地上市是一回事,能不能就是另一回事了。有分析就指出,包括股权激励、募集资金投向等国内IPO的隐性门槛,容易让互联网企业“望而却步”。而国内的不少互联网企业在创业初期或多或少吸收了来自于国外的风险投资,其股权架构也难以符合A股上市要求。相比之下,美国资本市场限制少,包容度更强,盘面也大,自然成为不少互联网企业上市的首选。对于此次启动赴美上市一事,阿里巴巴也在公告中表示,“如果未来条件允许”将积极回归国内资本市场。 按照理想的状态,对于企业和投资者来说,股票市场应该成为一个双赢的平台: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获得更多的发展“本钱”,投资者则通过股价上涨等方式得到回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双赢局面的形成自然离不开大量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尤其在中国股市并不景气的现状之下,更需要一些新兴产业的优质企业为之注入活力。此前,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让很多普通人品尝到了理财的甜头,也展现了互联网企业的巨大发展潜力,投资者对于它们在资本市场的表现更是充满期待。正因如此,阿里巴巴这样的“超优质”企业扎堆赴美上市,也令不少“股海挣扎”中的国内投资者“扼腕叹息”。 现如今,互联网企业已经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活力,涉入通讯、物流、电子商务甚至金融理财等方方面面,对人们的生活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这样的局面之下,能否通过政策的调整,为其进入国内资本市场创造条件,就成了证监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考虑的问题。尤其是在央行出手规范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产品前途未卜的当下,把充满活力的互联网企业纳入股市等相对成熟的投资领域,就显得更有现实意义了。在这方面,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的表态或许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他在回应阿里巴巴赴美上市时就表示,对那些领军新经济浪潮的创新型公司和科技公司,需要灵活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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