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同山 烟台的抗日史上,虽没有发生像南京、济南那样大规模的民族灾难,但日军的罪恶仍恶贯满盈,其残害烟台人民的罪恶绝对不应忘记。 1939年1月27日,农历腊月初八,快要过春节的时候,在烟台蓬莱的潮水镇,发生了一起惨绝人寰的日寇侵略悲剧。 那日天气严寒,盘踞在烟台地区的日伪军开动20多辆汽车,出动近500人到蓬莱地区,对驻扎在蓬莱的八路军展开围剿。此前日军先后对胶济路北、胶东以及苏鲁边进行了“扫荡”,占领了大部分县城,气焰嚣张。路经蓬莱潮水镇时,遭到此地的八路军及群众的抵抗顽强。之后日伪军对潮水镇大举进攻。那天正好是村民赶集的日子,群众聚集很多。日伪军进入街道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导致大批无辜群众死伤,大批房屋焚毁。事后统计,有104人被杀害,有70余间房屋被烧毁。 据当年负责给八路军运送物资的幸免于难的骡马队队长回忆道:“快过年了,我回来一看,简直是惨,当时我就掉下眼泪了。日伪军还抓来40名青壮年,赶到东庙台,用机枪扫射。从那以后,都踊跃参军,去打日本狗子!” 这是蓬莱抗日战争史上的一大惨案,规模小,但日寇的罪恶不小。在和平发展的今天,我们居安思危,没有理由去忘记。 (部分资料来自《蓬莱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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