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方反悔,到手的行政总监飞了 |
已辞原工作的市民“被失业”,手握录用通知欲告招聘单位 | |
- 2014年03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济南3月23日讯(记者 吴金彪 实习生 李安娜 李明慧) 收到位于济南的源和电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职位的录用通知书后,魏先生满心欢喜。没想到,过了几天公司又来了通知,说魏先生“不用去上班了”。魏先生将状告招聘单位,“为了这个职位我把原单位都辞了,现在对方却一点说法也没有。” 魏先生说,2014年2月份,位于济南东环国际广场的源和电站股份有限公司招聘“行政总监”,魏先生先后两次去参加面试。3月6日,经过与公司负责人面谈,对方决定聘用他,并且谈好了工资等事项。 2014年3月7日与3月11日,源和电站股份有限公司两次给魏先生发了录用通知书,要求魏先生3月17日上午报到。“没想到3月13日下午,我突然接到公司电话,说是公司内部调整,取消录用。”魏先生说,从3月6日第二次面试以后,他就推掉了所有的工作意向和面试意向,整个一周时间都在家做上班的准备,而且按照招聘单位的要求查体、复印证件、租房子等等,此外,他还推掉了另外一家公司的工作机会。 在这份“新员工录用通知书”上,记者看到,上面详细罗列入职时间、考核期、薪酬与福利情况以及要求魏先生提供体检报告、身份证件、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材料,而且在条款中还特别注明:“在您确认同意后,此通知将成为您和公司的聘用约定”。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招聘单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一开始确实有录用魏先生的意向,并且给魏先生发了录用通知书,不过后来没有正式录用魏先生“并不违约”。此外,他们当时跟魏先生说的是“延期录用”,没有说“不予录用”。 事件发生后,魏先生就向劳动监察和仲裁部门进行了投诉,不过相关部门回复:“双方没有通过劳动用工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争议并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劳动监察机构可以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 “事发后我就多次跟招聘单位沟通协商,然而对方到现在一点说法都没有。目前我正打算聘请律师起诉招聘单位。”魏先生说。 新员工录用通知书 尊敬的魏XX先生: 您好! 欢迎您加入源和电站股份有限公司大家庭! 公司决定聘请您担任行政总监一职,直接上级为董事长,全面负责行政部工作。
您的入职时间和考核期 1.入职时间:请于2014年03月17日09:00至公司报到,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2.考核期:3个月,自2014.03.17至2014.06.17。 3.考核期顺利通过后,可享受本岗位正式工资及待遇。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期。 为确保您收到本通知书,请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名并扫描回传。
在您确认同意后,此通知书将成为您和本公司的聘用约定,并且取代所有前期或现在的本公司方面口头或书面的约定、承诺、条款、提议、陈述、保证等。 如果此通知书的相关条款需要变更,将在您和本公司授权人书面确认后成立。 如果您同意以上条款,请签名并将原件寄回本公司/发送扫描件到人力资源部。 应聘者承诺:在入职之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再承担竞业禁止等相关责任;如应聘者与原工作单位产出劳动纠纷,应聘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源和电站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14年03月07日
(以上为录用通知书部分内容)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