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7日讯(通讯员 梁俊涛) 日前,为了方便市民,章丘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及遗属月发养老待遇的社会化发放时间由每月28日调整为25日。 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入,本着“为民、务实、高效”的原则,根据有关精神,章丘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及遗属月发养老待遇的社会化发放时间由每月28日调整为25日。按照上级要求,章丘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积极做好资金筹集、业务衔接、程序调整等相关工作,以确保4月份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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