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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掘古墓 六名涉案者落网 |
盗取的是陈岗村岗上遗址内的文物,目前60余件文物被追回 | |
- 2014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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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甘倩茹 本报通讯员 王洪亮 刘阳河 2013年8月和12月,在滕州市东沙河镇省级文物保护区内,著名的陈岗村岗上遗址一带,相继被人挖出两个四米深的土坑,两坑相距10余米,坑里文物被盗。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办案民警围绕一连串疑点寻踪觅迹,于2014年3月18日,将涉嫌盗掘古墓葬、进行文物买卖的刘某、仇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拉帮结伙,几度踩点 家住滕州市滨湖镇某村42岁的刘某,2002年因盗窃被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法院判刑13年。2010年刑满释放后,带着妻子和儿子租住在滕州市某小区内,刘某夫妻俩靠打零工赚钱生活。空闲时,刘某便和左邻右舍聚在楼下打牌消遣。2013年4月份,刘某通过打牌认识了家住滕州姜屯镇的仇某。一来二去,刘、仇便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刘某从仇某的谈话中了解到,仇某家人租住在滕州市区某小区,其妻子开理发店,仇某则从事盗掘古墓葬文物勾当。 在仇某的鼓动下,刘某愿意和仇某一同盗掘古墓葬。2013年6月13日下午,刘某接到仇某的电话,表示有点“活”需要到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去干。当天晚上6点多,两人便偷偷溜进西集镇某村的玉米地里,仇某在玉米里转了一圈后便带着刘某偷偷离开。三天后,仇某又带着刘某窜至西集镇的某村玉米地,仇某围着玉米地看了半天后,对刘某说不能干,便又悄然离开。2013年8月5日晚上7点多钟,刘某接到仇某电称,在滕州市东沙河镇有个墓地挖出过玉。当晚,刘某跟随仇某位于东沙河镇陈岗村某玉米地里看看了地形后离开。 团伙分工搭配,夜间接连出动 接下来的七天内,仇某带着盗墓用的探针,约上刘某先后两次夜晚窜至陈岗村某玉米地,探寻文物埋藏地点。8月21日晚7点左右,仇某电话通知刘某,准备一辆汽车去“干活”。刘某接到仇某的暗示后,立即告知其哥哥刘某某用他的面包汽车去偷东西。当晚9点多钟,刘某兄弟俩开着面包车到仇某的租住地,装上盗墓用的工具。随后和仇某一起到滕州市长途汽车站拉上仇某的朋友韩某(山亭区西集人),直奔陈岗村的玉米地。到了玉米地后,仇某选了一处地方,由刘某望风,仇某、韩某挖土,刘某某回家等待。五六个小时后,仇某、韩某挖出玉 、玉蝴蝶、玉环等小件文物70余件。有了收获后,刘某等人立即将挖出的文物装进袋子背出玉米地,并将盗墓工具扔在路边的水沟内,同时通知刘某某开车前来接,连夜逃离现场。盗取的文物全部存放在仇某家中,伺机出卖。 有了第一次的盗墓“经验”,刘某便想着再次挖墓寻宝。2013年12月13日至20日之间的夜晚,刘某等人带着探针再次到上次盗墓的地里探寻文物。经过几十次的刺探,盗掘目标选在了距上盗掘挖墓坑十余米的东侧。12月30日晚上7点左右,刘某兄弟俩、韩某等人驾乘刘某某的面包窜至选定的盗挖目标,开始挖墓偷盗文物。七、八个小时后,挖出铜盘等文物。看到有大件文物出现,刘某等人甚是高兴,连夜将盗墓工具扔掉后,逃回家中,并将铜盘等文物藏在刘某家中,寻找卖家。 交易文物泄露行踪,六人纷落网 刘某盗掘的古墓是省级文物保护区岗上遗址,古墓被盗后,滕州市公安局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部署侦破工作。刑警大队按照市局部署,成立以三中队为主力的专案组,开展工作。正当办案民警四处排查时,刘某通过王某找到了买家孙某。孙某看过铜盘的照片后,愿意出3.6万元买下铜盘,并在王某家钱货交易。钱到手后,刘某将所得赃款分发给参与同伙。 刘某自认为做的天衣无缝的盗掘古墓葬的犯罪活动,其实已被办案民警掌握,并寻找抓捕时机。2月19日,办案民警接到指令:刘某在滕州市长途汽车站附近的某加油站修车,其余同伙躲在家中。接到指令后,办案民警兵分六路将刘某等六人抓获。经审查,办案民警将主犯仇某藏匿在姜屯镇某村的60余件文物追回。孙某已将铜盘卖到南京。据专家鉴定,被刘某等盗取的文物是新时期文物,其中两件为国家三级文物。 目前,刘某、仇某等六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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