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月起,烟台开启住房保障新模式,具体申请审批流程出台 |
中心区保障房申请4月中旬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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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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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8日讯(记者 李园园 通讯员 于文正) 28日,烟台市中心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培训会召开,为4月中旬中心区即将迎来的新的住房保障申请工作打响“头枪”。据了解,4月1日起,烟台市“三房合一、租补分离”住房保障新政策正式实施,将在4月中旬首先启动中心区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申请工作。 4月1日起,《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指出,烟台市将实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住房保障模式,取消经适房,将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合并,统一为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其中保障对象由原来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扩大至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4月上旬,具体补贴标准等配套办法将陆续出台,各街道办事处也将设立专门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窗口,计划在4月中旬启动中心区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在培训会上说。 《烟台市中心区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实施细则》同时出台,对申请流程做了详细规定。 据介绍,对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来说,申请住房保障在全年任何一个工作日都可以,只要居民家庭符合条件,可随时申请,不必集中在开始的前几天。 至于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何时启动,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另行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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