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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两个月就能申请下来 |
| 如何申请保障房,本报为您列了流程表 | |
- 2014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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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园园
新政出台后,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何申请保障房? 据了解,住房困难家庭应首先委托一位申请人在正常工作日期间,持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办事窗口填写一份《住房保障备案登记表》,即“备案登记”。 对符合要求的,受理单位向申请人出具《收入认定委托书》。届时,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收入认定委托书》,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事窗口申请收入认定,填写《中低收入家庭登记档案册》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即“收入认定”。 对材料齐全、核对无误的,受理单位向申请人出具《收入认定受理回执单》,注明收入认定结果的查询时间、地点。接下来,对收入认定结果符合条件的,再进行“资格审核”。 申请人可以在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办事窗口领取并填写《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认定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住房保障资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街道办事处、中心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规定,按月对申请家庭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公示,即“审核认定”。三级审核认定时间约为2个月,届时会将结果公布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和“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里。 经过审核认定,符合资格的家庭,可到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办事窗口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据了解,《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保障家庭可以按规定租赁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也可以自行在市区租赁具备使用功能的市场住房。 已承租市场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每月15日前可以凭相关证明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事窗口填写《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与保障对象签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为保障对象建立相关银行账户,从次月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需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按照规定,对于城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则是由单位向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所在单位有意向申请的,应当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到注册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登记,填写《用人单位住房保障申请意向登记表》,领取《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申请书》。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统一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将申请材料、单位营业执照等,在规定期限内汇总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提供担保,出具担保函。 本报记者 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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