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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全面推行职业学校与技工院校“双证互通”
2014年05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文/片 本报记者 
     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能人才,近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枣庄市中等职业教育“双证互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双证互通”试点工作。
  从2014年起,全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工学校的学生学业考试合格,在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可取得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试点技工学校学生学业考试合格,还可申请“三二连读”或参加全省统一的春、夏季高考;试点中职学校学生参加技能鉴定时,可免除考前培训,专业课平均成绩可作为理论考试成绩。同时,试点学校也将大力推进教学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企业用工需求和学生特点的新型课程体系。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将加强联动配合,加大对试点学校开展“双证互通”工作的评审管理、监督指导,推动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我市“双证互通”工作的推行,有助于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有效对接,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双证互通”将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相互沟通和衔接,进一步推动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    (沈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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