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刘振 见习记者 张延宁) 近日,有市民反映,怀双胞胎孕妇去德州市立医院做彩超检查被收双倍检查费,相关部门称这种收费方式违反了价格政策,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引发了市民关注。28日,德州市物价局对彩超收费标准作出明确答复,医院还应退还患者多交的130元钱。不过部分医院对收费政策并不完全认可。 市民吴先生在德州市立医院陪妻子做了次彩超检查,发现妻子怀的是双胞胎后,院方让他补交了双份的彩超检查费,“做彩超不是该按次数收费吗?难道三胞胎就三倍收费,四胞胎就四倍收费了。”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德州市立医院、德州市中医院、联合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发现双胞胎收双倍彩超检查费的医院不止一家。物价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做彩超是按照部位收费的,每个部位130元,产科算一个部位(包括胎儿和宫腔),这种按胎儿个数收双倍费用的做法是违反价格政策的。 “不管是一胎还是多胎,都按照一个部位收费,个别医院双胞胎孕妇做彩超双倍收费是一种违反价格政策的乱收费行为。”德州市物价局价格科工作人员称。 对于物价局的收费政策,有的医院并没有完全执行,譬如中医院称,不管几个胎儿做彩超都是140元,高于130元的相关规定。 德州市立医院彩超室徐主任称:“医疗服务价格表中,产科彩超是含胎儿及宫腔检查,但是其中的胎儿没有明确说明个数,也没有明确表示多胎妊娠按一个部位收费,我们认为服务价格表中提到的胎儿就指的是一个胎儿,一个胎儿加宫腔的收费是130元,如果检查出是两个胎儿,就要按照一个胎儿一个部位收取双倍收费。”她还说,三个月以上的双胞胎,检查起来要消耗更多的劳动价值,而且三个月以上的胎儿分辨率难度很大,这种双倍收费的做法“很正常”。 对于部分医院双胞胎做彩超收取双倍费用的做法,德州市价格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医院应该严格按照2012年制定并出台的《德州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修订本)》(德价发[2012]149号)进行收费,双胞胎做彩超只能按一个部位收费,收取130元, “患者拿着医院开具的病历、交费证明、检查报告单等材料到医院,医院还应退还患者多交的130元钱。”该工作人员还说,“如果医院再出现双倍收取双胞胎孕妇彩超费,将对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全面的检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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