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锡铭
福山县衙建于1131年,几经翻修,至今尚存,是全国仅存的4座明代县衙之一。福山县衙能在“文革”中幸免于难,得益于当时轰动全省的“机枪事件”。 1966年下半年,福山一中的“红卫兵”大破“四旧”,烧完了旧书、旧报、旧画、旧书法等,盯上了老县衙,密谋拆除。此事被县委宣传部一位干部得知后,立即写了一张大字报张贴于墙,阐明:县衙只是房产,没有阶级属性,是重要的历史文物,必须加以保护。当时,围观大字报的人很多。其中,城关镇公社芝阳大队党支部王书记看后,心事重重,急忙赶回大队,召集民兵开会。次日上午,便带着三四十个民兵进驻县衙,把民兵连的机枪架在县衙大堂上,两边站立着持枪的民兵。其实,这些枪一粒子弹也没有,是吓唬人的。 福山一中的造反派一天几次派人到县衙侦察,就见王书记坐在大堂中央,告诉围观的群众:“这是县衙,是房产,是文物,不是‘四旧’,谁也不能拆。”然后指着机枪:“谁敢动县衙的一砖一瓦,我就下令开枪。不信,就试试。”前来侦察的“红卫兵”看到黑洞洞的枪口和民兵们视死如归的严肃面孔,缩回头去报告。头头们也不敢生闯硬上,贸然行事。但是,并不甘心,立即打电话、拍电报给地委和省委,状告福山县委支持民兵以武力保护“四旧”,阻挠“红卫兵”的革命行动,并到烟台等地散发传单,请求各地支持,一时闹得省内沸沸扬扬。省、地委很快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让芝阳大队王书记撤走了民兵。经过几天调查和核实,最后下的结论是“机枪事件”是民兵所为,行为不当。但是,县衙是文物古迹,不宜拆除。 正是这一结论,挽救了县衙。尽管福山一中的“红卫兵”在后来批斗县“走资派”时,再三拿“机枪事件”做文章,但最终没有动手拆除县衙。 福山县衙至今能保存完好,是一大幸事,尤其是当初的“机枪事件”和早日去世的芝阳大队王书记等人,更使人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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