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将专题询问“一府两院”
现场应询不得回避问题
2014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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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5日讯(记者 刘雅菲) 25日获悉,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将选择若干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询问。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可应邀列席。
  25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研究通过。专题询问是指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结合审议议案、有关报告,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工作进行询问的监督方式。
  专题询问主要问什么呢?据介绍,主要包括议题所涉及工作的主要实绩、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实际效果以及要达到的目标;工作中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关情况;工作中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以及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有关情况;工作中存在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等。
  专题询问又有哪些人参加呢?办法明确,工作组可以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也可以聘请专家学者参加。被询问人为被询问机关主要负责人。询问问题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应当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承担主要职责的部门为主答复,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补充答复。
  对于询问方式,办法规定,专题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对同一问题可以补充询问。提出询问应当征得主持人同意,围绕被询问机关职责和询问议题范围内询问。被询问人应当如实准确地回答询问人提出的问题,不能推脱或者回避问题,不得对询问人提出反问。在时间上,专题询问时,询问人询问时间每次一般不超过三分钟。被询问人回答时间每次一般不超过十分钟。
  此外,专题询问作为一种监督方式,将向社会公开。
  据了解,自2010年6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时首次进行专题询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工作已经常态化。省人大常委会于5月30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了首次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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