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8日晚,在省体育中心西侧广场与玉函银座广场,各保险公司结合自身特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展板、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开展了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7月8日是第二届“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在山东保监局的指导下,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省保险中介协会、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驻济保险公司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保险知识宣传活动,并发布了2011-2013年《山东保险业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责任报告”)。
责任报告采纳了2011年至2013年的保险数据。报告表明,2011年至2013年山东省保险业保费收入稳居全国第三位,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逐年提高。
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3年,我省保费规模均位居全国第3位。2011年山东保险业(不含青岛,下同)保费收入达到890.02亿元,2013年保费收入达到1101.27亿元,比上年增长13.82%。其中,2013年全省赔付支出441.66亿元,累计承担各类风险责任29.09万亿元。山东保险业保障范围和能力不断提高。三年间累计为企事业单位建筑物、机器设备、机动车辆、货物运输、工程建设等承担各类风险责任64.16万亿元。
从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和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同期GDP的比重)看,三年来山东保险业的发展水平逐年提高。据省保险行业协会统计,山东省保险密度三年分别为1016.5元/人、1099.96元/人和1246.21元/人,保险深度分别为2.26%、2.22%和2.36%,保险业务增长幅度高于同期全省经济增长幅度。
报告全面展现2011-2013年期间山东保险业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的影响,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持自身发展与服务大局相结合。责任报告较全面地反映了保险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开展的工作,体现保险业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充分展现企业公民形象。
(记者 周爱宝 季静静 实习生 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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