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冒充记者举报足疗店
2014年07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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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7月21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李季) 怀疑足疗店有卖淫嫖娼行为,少年冒充记者报警举报。而后,民警调查发现举报内容不实。民警对少年冒充记者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7月14日上午10时12分许,木石派出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110指令,有人报警称木石镇驻地某足疗店有卖淫嫖娼行为。接到指令后,值班副所长带领5名协勤人员到达举报的足疗店,逐个房间进行认真检查,没有发现举报人所说的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民警随即与报警人进行电话联系,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这时民警又一次接到滕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电话,称举报人自称是报社的记者,此事已向省厅进行了投诉。为消除影响,木石派出所多次联系报警人,16日上午,民警终于将其找到。让民警没有想的是,报警人是一名少年,今年还不满18周岁。据少年介绍,他家住滕州市某村,7月14日上午,他准备坐车去枣庄找同学玩,在木石镇汽车站等车时,他看到一足疗店门前站着一名年轻女子,便怀疑里面有卖淫嫖娼行为,这时他突然想起了遇到违法行为要勇于检举揭发,于是他便拨打了滕州市公安局的110报警电话。在等待警察前来处置的空闲,他又利用手机百度搜索功能查到省公安厅的电话,以报社记者的名义进行了投诉。当民警赶到现场后,他就躲在附近看热闹,当他见警察检查无果后,知道自己错了,既害怕店主对其报复,又害怕报假警会受到惩罚。于是他再无心情去玩,迅速坐车回家,在车上,民警多次打电话了解情况,他始终没有勇气接听电话。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少年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向其指出冒充记者是违法的,少年也当场认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今后不再做这样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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