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人荣膺见义勇为英模
沈星获得最高荣誉,刁娜张鹏被评为“模范”
2014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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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关于沈星、刁娜的报道版面
     本报关于沈星、刁娜的报道版面
  本报济南7月27日讯(记者 马云云 实习生 马梁英) 27日,我省在第十二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的3名英雄模范载誉归来。在25日召开的表彰大会上,沈星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张鹏和刁娜被表彰为“全国见义勇为模范”。三名英雄模范都是本报曾重点关注和报道的新闻人物。
  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分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全国见义勇为模范”两类。“全国见义勇为英雄”为最高奖项,沈星是获此荣誉的唯一一名军人。2012年5月13日,沈星在山东省青州市南阳河畔因勇救落水学生壮烈牺牲,献出了年仅31岁的宝贵生命。
  2012年5月1日,一名小男孩在青岛五四广场附近海域玩耍时不慎坠入海中,不会游泳的父亲情急之下跳海救儿,二人都陷入困境。危急之下,“90后”小伙张鹏下海施救,在众人齐心协力帮助下,落水父子安全上岸。张鹏的右胳膊和背部严重擦伤,但他上岸后不留姓名独自打的去医院包扎伤口。
  2011年10月23日傍晚,刁娜和爱人开车经过龙口市通海路富龙搅拌站附近时,发现一名年轻女子倒在路中,两人立刻下车施救,站在受伤女子前面打手势、喊话,指挥过往的车辆绕开。在指挥的过程中,一辆飞驶而过的小轿车躲闪不及,把刁娜撞倒,造成她右小腿两处骨折。

沈星刁娜曾上榜山东十大凡人善举
  从2011年4月开始,齐鲁晚报《凡人歌》专栏记录了众多平凡人的不凡之举。
  2012年12月9日上午,本报主办的“凡人歌·山东十大凡人善举”颁奖典礼在山东省科技馆隆重举行。其中,舍身勇救落水儿童的二炮军官沈星获评年度特别奖,“最美女孩”刁娜等10人获评“山东十大凡人善举”人物。 (本报记者)

本报给予沈星刁娜的颁奖词
  沈星:
  他纵身一跃,将危险抛在脑后。南阳河中斗生死,无名桥上留英名。他不是稍纵即逝的流星,他是永远耀目的恒星。
刁娜:
  车流中,她挺身而出,用身体为伤者筑起一道屏障;病榻上,她不畏伤痛,唯感“一条腿换一条命,值!”她是一名弱女子,却用一瞬间诠释了英勇的涵义,树立了“最美”的标杆。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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