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2014年07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张颖,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等案件。
  【律师简介】
  【读者咨询】
  我是岚山人,我弟弟受雇于某公司当司机,公司没给缴五险,也没签劳动合同。后来,他在开车过程中,为躲避车辆,撞到了路边的沟里,构成七级伤残,交警认定他负主要责任,负次要责任的车辆已经逃逸。他能申请工伤认定,让单位赔偿吗?
【律师答疑】
  你弟弟能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单位没缴保险,应该让单位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本案中受害人的工作岗位是公司驾驶员,在工作时间,驾驶车辆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就是他的工作职责,受害人本次受伤是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造成的,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了受害人的本次伤害,完全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另外,受害人在本次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并不影响工伤的构成。
  在此特别提醒: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害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