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限制调低,保障范围扩容
保障房并轨实施意见出台,公租房租金标准由两档细化为四档
2014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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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今年为例)
   本报记者 蓝娜娜
  4日,青岛市出台《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保障房统一申请后,申请人的收入标准由“一定三年不变”改为动态调整的“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今年按照2936元执行,较之前增加1072元。同时,公租房租金由两档细化为四档,人均月收入不高于810元的可按最低标准0.75元/平方米缴纳。
保障房统一申请,月收入上限放宽
  自8月1日起,青岛市各类保障性住房正式实施并轨,四类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申请方式也由过去的分类申请调整为统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不再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并核发统一的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
  同时,《意见》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低收入户籍家庭申请保障房标准进行了调整。按照新政,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申请标准主要将收入门槛由“一定三年不变”改为动态调整。“2011年至2014年三年住房保障规划期内,保障房申请统一按照人均收入不超过1864元执行。现在按照上一年度,即2013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平均额2936元执行,较之前放开了1072元,相当于降低了申请的收入门槛。”工作人员说。
公租房租金划四档,申请门槛降低
  按照新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按照低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并考虑承租家庭承受能力的原则确定。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将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
  据统计,2013年低保标准为540元,低保边缘标准为810元。因此按照新政,保障房四类租金标准分别为:人均月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市区低保和低保边缘标准(含)的家庭(人均月收入810元),租金标准为每月0.75元乘以建筑平方米;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边缘标准低于上年度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含)的(人均月收入1380元),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确定;人均月收入高于上年度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的(人均月收入1761元),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50%确定;人均月收入高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含)的(人均月收入2936元),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70%确定。
  “过去青岛按照廉租房、公租房两类标准收取租金,分别对应现在标准的一类和四类。从差别化租金对应的人群来看,享受最低租金标准的人群人均月收入标准上限由760元调至810元,而缴纳最高租金标准的人群人均月收入标准上限也由1864元调整至2936元,这意味着申请门槛降低了。”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说。
  此外,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项目租金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财政部门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承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其余部分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

经适房限价房全卖完,准予登记凭证失效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则,青岛市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
  按照“老人老办法”,对持有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登记凭证、且未购买的家庭,可在准予登记凭证有效期内申购尚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在准予登记凭证有效期截止日前,可按原规定的申请标准等其他要求申请年度复核,复核通过后仍核发原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登记凭证。准予登记凭证在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房源全部公开销售后失效。届时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
  按照“新人新政策”,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对于市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在公开销售后仍有剩余房源的,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可按规定购买。

意见其余亮点
  建立租金减免制度
  按照意见,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家庭在承租期间,因特殊情况造成支付房租特别困难的(实际负担租金超过家庭收入的35%以上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大病医疗救助群体),可提报人社部门认定的大病医疗救助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申请租金减免。特殊困难家庭租金减免额度为实际负担租金标准总额的50%,一次减免最长期限为1年。
“有证无房”人员
可申请租赁补贴

  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尚未取得实物保障的家庭,若同时符合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市区低保和低保边缘标准、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两项标准,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租赁补贴。
  其中,保障面积标准为2人及以下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3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其他低保边缘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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