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住院,后付费”模式受好评
城阳人民医院是青岛首家实行该模式的医院
2014年08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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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4日起,青岛市城阳人民医院在岛城率先实行“先住院,后付费”的诊疗服务模式,至今已经两年有余。符合条件的居民到医院住院,不用再交住院押金,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医疗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即可。这种新型诊疗模式确保病人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治疗,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增进病人的满意度。
  “先住院后付费”服务实施的范围包括哪些?
  参加城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住院报销待遇的职工,参加城阳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参加城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居民,除上述范围外,还有病情急、危、重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同时,该服务模式也规定了不能享受该项服务的几种情况,如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的患者,因自杀自残受伤致病的患者,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的患者,外伤、分娩等其他需办理审核手续的患者。
  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需交住院押金,但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卡及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住院处保管,以作费用抵押。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需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住院处应及时将病人的医保或新农合卡等抵押物归还。
  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政策实施后,各医疗机构将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即对纳入“先住院后付费”范围的患者,医院相关临床科室会根据病情,及时告知治疗该疾病所用的大体费用,并每天向患者提供上一天所采取的治疗措施和治疗费用清单,接受患者监督。
  同时,在临近出院时,管床医生或护士还会预先向患者告知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备患者或家属筹款结账。对于费用较大患者,将实行分段给付管理,患者住院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至10000元时,就结算一次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恶意逃费怎么处理?
  恶意逃费一直是困扰医院的一个难题,尤其是对于一些开通“绿色通道”的患者。“政策实施前,我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出台的意见中也包含了解决办法。”城阳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规定,城阳区还建立了诚信信息保障系统,实现患者信息在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源共享。恶意逃费患者将纳入不良记录,医院有权暂扣患者的医疗卡。
  同时,恶意逃费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再享受“先住院、后付费”医疗服务,也不再享受城阳区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和城阳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而且,定点医疗机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缴患者恶意逃费,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经办机构依据法院裁决,可从患者再次住院费用报销款项中抵扣并返还定点医疗机构。  (韩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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