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五年规划出炉
开学第一天先学“走路”
2014年08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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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4日讯(记者 王明婧) 为提高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德州市教育局印发《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14-2018)》,以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强化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建立学校道路安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指导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发、设计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件、教具、书籍等宣传资料,建立幼儿园、小学、初中完整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联系,聘请公安交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定期通报学生交通违法、事故情况,指导学校开展活动,协助检查校车安全状况,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
  各学校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将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纳入学校考评。按照规定,小学和初中每月不能少于1次交通安全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两课时以上的交通安全知识课堂教育。
  在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开展未成年人教育活动和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提高未成年人的文明出行能力和自我保护技能。将“12.2”交通安全宣传纳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等活动计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工作,将交通安全宣传融入校园文化中,创建省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德州市计划通过五年时间,让全部在校中小学生都能接受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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