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驾驶陋习从现在开始
2014年08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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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日记者了解到,近期,滕州将进入市区鸣笛全面整治阶段。交警部门将加大对滕州城区违规鸣笛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处罚力度,凡驾驶机动车在禁鸣区域鸣喇叭的,将处50元罚款。(《齐鲁晚报》8月20日报道)
  驾驶员在市区肆意鸣笛,毫不顾忌他人感受,这本身就是一种驾驶陋习。有时候一些驾驶素养较低的司机无视他人存在,肆意驾驶车辆开足马力前行,喇叭摁得响,刺耳的鸣叫声让人心烦意乱,令过往市民气愤又无可奈何。
  驾驶员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雨天疾驰水花四溅、随意打开车前大灯、任意变道等等,与驾驶员市区乱摁喇叭扰民的现象一样都属驾驶陋习。既然是“陋习”,就要使其改正才是。
  市区之内人群密集,减速慢行文明鸣笛,不仅体现一个合格驾驶员的良好素质,而且也是他人与自身人身安全的有效保障。治理此类驾驶陋习,一个是政府尽快出台相关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法规,以便执法部门能够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除了交管部门加强日常的执勤外,充分利用各路口街道的摄像头等录像录音设备,对恶意鸣笛的车辆坚决予以处罚。执法部门要拿出惩治“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一样的执法力度,一经发现就给予扣分,或者经济惩处的措施。没有严厉的处罚措施做后盾,国人多少年来积累的这种“陋习”仅靠口头倡导与警告,就很难说有什么进步。
  当然,执法部门在挥舞起执法“大棒”的同时,一样可以借鉴“斑马线上礼让行人”的“人性化”治理措施,交警执勤可以评出减速慢行礼让行人文明鸣笛的“最美驾驶员”,并给予一定的表彰与奖励,打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另外,因为是常年形成的“陋习”,很多驾驶员已经习惯成自然,意识不到自己犯了错,因此交管部门可以将各种驾驶“陋习”印制成宣传册适时向驾驶员发放,使其了解自身的驾驶行为,从而努力摒弃“陋习”;同时鼓励市民朋友积极加入雨天“随手拍”的行列,及时进行曝光;并鼓励市民对涉事车辆进行投诉举报。只有多措并举,严格的执法与柔性的劝诫诱导相结合,类似的陋习才能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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