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
2014年08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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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税务局将依托电子信息平台,对采集到的每辆车价格信息,自动核定、下发最低计税价格。消费者购买大幅降价的汽车,将能少交一笔“冤枉钱”。新政执行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将与新车出厂价及时动态关联,一旦出厂价有变动,最低计税价格也会相应调整,消费者缴纳购置税时将参照该辆车的即时价格,而不是原来的同一款车各批次的平均出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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