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
鲁政办字〔2014〕122号
2014年09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25日印发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监管效能,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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