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治理任务25家电厂被通报
2014年09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9月2日讯(记者 刘晓 通讯员 马梅) 9月2日,市环保局发布上周环境状况通报,有25家企业未完成治理任务被通报,其中有15家连续两周被通报。
  被通报的25家未全部完成氮氧化物治理任务的电厂分别为中铝山东分公司热电厂、淄博萱泽菘热电有限公司、淄博坤升洪山热电厂、大龙电力有限公司、淄博金阳热力有限公司、山东鲁维制药3-5号、淄博岭子热电有限公司、万杰高科热电厂、华能白杨河电厂4-5号、淄博周北热电有限公司、淄博嘉周热力有限公司、山东隆盛钢铁热电、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热电厂、淄博中轩热电有限公司、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中石化股份齐鲁分公司第二化肥厂、中石化集团齐鲁分公司热电厂5-6号炉、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淄博晨光海德热电有限公司、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沂源县源能热电有限公司、淄博热电集团1-4号、淄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淄博傅山热电厂。
  8月15日至8月24日通报的山东隆盛钢铁热电等15家未全部完成氮氧化物治理任务的电厂上周仍未完成治理任务。此外,7家企业连续两周重点污染点源超标,分别为高青虹桥热电、桓台县唐山热电2-3号、山东隆盛钢铁热电北厂、山东省药用玻璃、齐林傅山钢铁、淄博齐林贵和热电、淄博钥泺纺织有限公司等。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