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展馆划定林交会临时停车位
临时收费标准为:小车10元/次、大中型车20元/次
2014年09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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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9月16日讯(记者 陈晨) 16日,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为规范林交会期间中国林展馆周边的停车及收费行为,19日-22日曹州牡丹园东门和林展馆广场划定停车位,并公布临时收费标准为:小车10元/次、大中型车20元/次。
  据了解,今年4月份,根据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晓明的重要批示精神,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组织公安、城管、物价等部门及牡丹区政府、牡丹区牡丹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召开协调会,就治理曹州牡丹园、林展馆周边乱收停车费现象进行研究,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第十一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举办期的临近,中国林展馆周边的停车收费的问题又将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解决停车难问题,菏泽市物价局继续借鉴上述做法,进一步规范好林交会期间中国林展馆周边的停车及收费行为。
  据介绍,在菏泽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下,由城管部门以曹州牡丹园东门和林展馆广场为主划定临时停车位,人民路原则上不再停放车辆。临时收费标准为小车10元/次、大中型车20元/次。
  此外,临时停车场须设置引导标识,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收取停车费,严格执行临时收费标准,所有收费必须开据相关票据。所有管理人员须统一佩戴标志,严禁私自拦车、拉客截客、乱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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