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枣庄”更需消费者参与
2014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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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燮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促进枣庄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为期六个月的“食安枣庄”在行动系列新闻宣传报道活动。(《齐鲁晚报》9月4日报道)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成为民生之痛。每每事故发生,各界基本都把矛头指向政府部门,比如监管失职、渎职;比如管理疲软,标准滞后;比如执法“九龙治水”……不一而足。当然了,除了这些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之外,由于食品加工技术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更具普遍性和隐蔽性,加上制度设计上的缺陷,的确给管理和执法带来一定难度。
  报道中提到,此次行动,从顶层设计上,启动了涵盖十大体系建设和十大专项整治在内的“食安枣庄”行动,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从源头治理上,将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纳入统一监管,结束“九龙治水”局面;从打击力度上,行刑衔接,实行检打联动,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的确很给力。
  当然,对于食品安全,光靠政府部门显然是不够的。食品安全是一个复杂、长期的问题,有其复杂性和艰难性,“食安枣庄”没有旁观者,更需要消费者的参与。首先,问题食品的最大受害者总是消费者,这就决定在保障食品安全中,最坚定、最不可能被经营者收买的也是消费者。其次,非法生产、加工和销售食品的问题本身,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受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要完全、及时地发现和查处所有的不法行为,仅靠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借助消费者群体这一更广泛的监督力量。
  我们常说“打铁还得自身硬”,从根本上说,提高消费者自身监督能力才是“王道”。事实上,普通消费者与商家、厂家相比,处于弱势的一方,如果没有较真的韧劲,遇事自认倒霉、保持沉默,甚至习以为常,那么商家的不法行径就有可能愈演愈烈。因此,在遭遇问题食品时,不要做沉默的消费者,而要扬起维权利剑,理直气壮地抵制厂商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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