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各大银行
“认贷不认房”呼之欲出
2014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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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 阚乐乐)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据《通知》发布已有半月,市民也开始蠢蠢欲动,频频咨询政策在滨州的执行情况,为此,记者调查发现,已经有银行开始执行新政策。
  “省行细则还未出台,滨州还未开始执行新政。”这是在咨询中得到的最多回答,唯有滨州工行表示,已收到相关文件,并将积极贯彻实施。部分楼盘和房产中介也表示,还在执行之前的贷款政策。“一套房单身需40%首付款,已婚为30%,二套房的话则要首付60%。”城区某在售楼盘销售顾问表示。
  此外,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表示,公积金现行政策未有变动。而对于刚刚取消的“四项收费”,即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正、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由于滨州公积金方面并不存在此几项收费,也无变化。
  “这对很多百姓来说确实是个好消息,购买第二套房子可以缓解不少压力。”市民李女士说。虽然房贷新政在滨州多数银行还未实施,但新政落地指日可待。某国有银行人员透露,省行文件已在商讨,出台后滨州即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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