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材料不合格北大时代被通报
2014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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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5日讯(见习记者 唐园园) 11月5日,记者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获悉,天桥区北大时代项目C4地块12、13号住宅楼外墙保温材料不合格,济南市建委对项目责任方通报批评并做出了处理决定。
  9月19日上午,天桥区建委在对辖区在建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进行检查时,发现北大时代项目C4地块12、13号住宅楼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使用易燃保温材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济南市建委调查发现,该项目还存在不按节能设计图纸施工、主墙体用保温板找平、保温板粘贴局部厚度不达标、提供虚假资料等问题。
  北大时代项目C4地块12、13号楼建筑面积28967.20平方米,由济南源浩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山东天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分公司监理。
  济南市建委对项目责任方作出了处理决定。对济南源浩置业有限公司不予返还C4地块12、13号楼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同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后续工程严格按照质量安全要求实施。责令山东天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违规工程彻底整改;同时,停止该项目外墙外保温施工队伍的施工资格并清除出场,停止山东天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两个月的投标资格。
  停止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分公司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一个月的投标资格。对提供该项目不合格墙材的生产、销售企业,待进一步查明情况后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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