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代购被坑实物竟是高仿品
2014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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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5日讯(见习记者 邢敏) 近日,市民王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她看到朋友在微信朋友圈中发的海外代购信息,表示可以代购名牌包等奢侈品,没有关税,价格也便宜。可谁知购买的价值3200元的巴宝莉钱包竟是高仿品。
  “本来以为自己买了个好东西,没想到还生了一肚子气。在购买之前,朋友明确告诉过我是正品。并且让我先付款后拿货。结果一拿到这个包后发现是假的。”王女士说。
  之后,记者联系了为王女士代购钱包的李女士。李女士称,在购买之前,她曾明确告知过王女士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是不能退款和退货的,这也得到了王女士的同意,出现了现在这种情况,是不会退款的。 
  “确实是自己答应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不会退款,但不知道买假包。”王女士称,早知道是假的就不买了,现在连她叫什么,家住哪都不知道,根本没办法见到她本人。
  县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仅是通过私下里微信聊天完成的交易,对方又没有实体店铺,就只能被看作是双方个人达成的交易,无法通过新《消法》维权。“这就成了民事纠纷,消费者如果要维权,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所以,目前的情况下,消费者在微信上购物,只能是自己认真辨别,多加小心。”该工作人员说。 
  据记者了解,新《消法》调整的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谓“微信代购”往往是打着“朋友、熟人帮忙”名义进行,代购人也没有办理工商登记,许多还是业余兼职。这种情况下,很难认定代购人就是经营者,出现纠纷后被视为普通民事纠纷的可能性更大,也难以适用新《消法》的规定。如果企业通过微信进行营销,开展代购业务,则应当适用新《消法》规定。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称,民事诉讼中,消费者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但现实的情况是,有些消费者甚至连对方叫什么,在哪个城市都不知道,能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维权的难度也就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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