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预售定金交了就不退
交还是不交,不少市民犹豫了
2014年11月0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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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1月5日讯(记者 王开元) “双11”提前预热,眼下,有关于“双11”的广告已铺天盖地,但是细看之下会发现,一些“双11”预售下暗藏着“条条框框”。
家住市中区德仁俊园的周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她在天猫看中了一件风衣,当她想付款购买时,商家告诉她这款风衣在“双11”预售期,只能接受定金不能直接购买,并且付了定金后如不购买也一概不予退还。另外,物品也不享受“新消法”规定的7日无理由退货。这一系列规定让周女士感到无可奈何,但也没有办法,只得支付了定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与周女士有类似遭遇的人还有很多。
随后记者浏览了天猫网站,发现除了周女士反映的服装类商品有这样的情况之外,电器、化妆品等行业也存在这种情况,都是先预付定金,到了“双11”再付尾款,而且参与预售的商品不在少数。令消费者最为不满的条款有两条,其中一条规定定金付款后,申请退款时如判定非卖家责任定金恕不退还;另外一条就是预售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在等待“双11”的过程中,不少消费者觉得“预售定金交了不给退还不享受7日无理由退货”有些难以接受。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路人,近18位路人表示:这个明显属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有2位消费者表示: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条款中明显标出不退款和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自己在知道条款的情况下自愿购买。周女士告诉记者,希望天猫在“双11”预售期间能够真正做到让利给顾客,让顾客得到真正的实惠,现在采取延长预售期使顾客推迟拿到产品的做法以及不退不换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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