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014年12月0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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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日讯(记者 孙丽娟)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2010年由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等部门发起的,旨在达到全民交通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时间为期三年。
2013年,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威海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按照中央和省文明办、公安部(厅)等上级机关的要求,决定继续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13年以来,威海市按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了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教育等多项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广大市民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发案率连年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持续保持良好状态。
在威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以主人翁的姿态当好城市的文明使者,积极参与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来,做到行车有序、行路有序、文明礼让,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护栏,不乱停车,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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