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不得随意停
2014年12月0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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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日讯(记者 孙丽娟) 应急车道,主要在高速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侧施划,专门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及其他紧急情况下使用,被称为“生命通道”。占用应急车道,可延误紧急救援,加剧道路拥堵,且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的行为记6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违者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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