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官员“吃老板”钻制度漏洞
2014年1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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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明辉

  八项规定出台两年来,“三公消费”大减,然而记者近期在多地调查发现,仍有个别地方和少数干部顶风违纪,“吃公款不行,但招待外地来的重要客人,可以到一些老板的‘自留地’”。(12月7日《新京报》)
  不管是官员“吃公款”还是“吃老板”,都是在“吃权力”,只不过前者是官员依靠手中的权力直接花费乃至浪费公帑,后者则是官员依靠手中的权力花费老板的钱财。归根结底,这都是权力之手乱伸的表现,都是权力腐败。
  官员“不吃公款吃老板”,并非不知道“吃老板”也是一种“勾肩搭背”。之所以还有一些官员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吃老板”,就在于这样的吃喝即便被发现,有关方面也没有明确的依据处理,从而使监管的威力打了折扣。在商言商,老板们之所以愿意为官员吃喝埋单和提供场所,本质上就是希冀官员手中的权力能够有朝一日变现,为他们带来比吃请花费数额大得多的利益。
  要想有效遏止官员“不吃公款吃老板”,有关方面除了加强日常监管外,还要密织权力行使的制度“笼子”,严控相关官员权力之手乱伸。在现阶段不妨出台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堵上官员接受企业吃请的隐性腐败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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