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本月底公布行政权力清单
拟保留行政权力4298项,全国率先制定规范性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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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2月11日讯(记者 张跃峰) 记者在聊城市政府11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聊城市将于本月底对外公布行政权力清单,拟保留行政权力4298项。并围绕权力清单公布后如何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管,制定了《聊城市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管理办法》,成为全国首家制定规范性管理文件的地市。 
  据介绍,聊城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分清理自查、集中审核、公布运行三个阶段进行,从8月份开始,12月底前基本完成,目前已经进入最后一个阶段。全市70家单位自查上报了5029项行政权力,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权力清单的自查、初审、二审工作。在此期间,权力清单审核办公室共查阅了1519部法律法规,排查了11745个廉政风险点,发现漏报行政权力113项,拟不列入行政权力844项,拟保留行政权力4298项。其中,行政审批234项,行政处罚2724项,行政强制160项,行政征收40项,行政给付27项,行政裁决17项,行政确认76项,行政奖励22项,行政监督277项,其他权力721项。
  聊城市编办副主任高佳介绍说,行政权力就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权力清单就是把政府支配公共资源的能力及经济社会治理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楚的统计,以一定的方式列表、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之后,将依法明确政府权力、依法明确政府职责、依法制约权力运行,让老百姓知道哪些事情是政府必须管的,哪些不属于政府管的,让政府部门在公众的监督下履行职责。
  围绕权力清单公布后如何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管,聊城制定了《聊城市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管理办法》,成为全国首个围绕这一主题制定规范性管理文件的地市。该办法规定权力清单实行目录管理,未纳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实施;明确了权力清单目录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权力事项组织清理,审核确认、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相关要求包括了行政权力事项编码、事项类别、项目名称、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前置条件等要素和内容;同时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一库四平台”管理,并明确了4个部门负责权力平台的运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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