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遗产能留给胎儿吗?
2014年12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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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赵涛,山东阳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处理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等。
【读者咨询】
我怀孕5个月,但是丈夫不幸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他留有部分遗产。这些遗产除了公婆和我分割,还能分给我未出世的孩子吗?
【律师答疑】
未出世的胎儿是有继承权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应当为未出世的胎儿保留适当的份额,也就是说,待胎儿出生后保留的遗产份额由其享有,遗产可由其母亲代为监管。
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原预留遗产份额就失去意义,应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由公婆及妻子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的,但立即死去的,则该预留份已经转化为该婴儿的财产,由该婴儿的继承人继承,即婴儿的母亲继承。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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