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月余闪婚婚后频遭家暴
2015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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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12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高敏敏) 滕州小伙杨某和周某于2014年7月份认识,一个月后双方迅速走进婚姻殿堂。婚后的争吵中,杨某屡次对周某动手。在司法所的调解下,闪婚的杨某和周某进行了协议离婚。
  杨某和周某于2014年7月份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相识,彼此第一印象都不错,随着之后的几次接触,双方都认为自己找到了人生的“另一半”,在相识一个月后双方就迅速走进了婚姻殿堂。但“闪婚”后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幸福,由于婚前了解较少,感情基础差,婚后经常因家务琐事争吵。去年10月份的一天,两人进行了一次激烈的争吵后,杨某对周某动起了手,造成周某身上多处瘀伤。自此之后,只要双方一争吵,杨某就会殴打周某。周某多次忍让,并让家人多次劝说均无果。身心俱疲的周某下定决心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但碍于情面不想闹上法庭,便来到司法所求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事情原委,并再三确认双方有无和好可能。周某表示,自己与杨某虽是自由恋爱,但相处时间过于短暂,婚姻基础薄弱,婚后又常因琐事争吵甚至动手,并未建立起诚挚的夫妻感情,两人的夫妻缘分已走到尽头,再无和好可能。工作人员找到杨某,杨某表示并不太愿意离婚,并表示自己动手是不对,但那都是争吵中的一时冲动,并不是自己的本意。工作人员给了双方一周的思考时间,希望双方能够冷静下来。一周后,周某仍表示要离婚,如果杨某不愿意,就到法院起诉。工作人员依法开展了调解工作,根据《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杨某与周某之间存在家庭暴力的问题,属于法院准予离婚的范围。经过调解,周某与杨某达成了离婚协议,就婚内财产分割等进行了约定,同时约定一周内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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