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欲提公积金买车遭拒
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能专款专用
2015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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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12日讯(记者 刘婷婷) 峄城区李先生称自己公积金余额已有7万元,想提取一部分钱用于买车,但却被拒绝提取,12日记者获悉,本人必须持有购房和修房的相关证明,才可提取公积金,而且只能专款专用。
  李先生12日告诉记者,他邻居王先生就将住房公积金提了出来买了一辆车,自己为什么就不可以呢,李先生很是纳闷。记者从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李先生属于在职职工,公积金只能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而王先生则属于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不再继续缴纳,可以全部提取归个人所有与支配。由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比例是1比20,最大限度可贷款30万,所以市民账户中只需要要有1万5千元公积金余额就可以了。那么,已经超过这个余额的,剩下的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记者从公积金管理中了解到,公积金提现必须本人持有和住房有关的证明材料才可提取,如果李先生将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则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以此为证明,并将所买房屋作为抵押才能提取公积金。据悉,住房公积金除了用于贷款买房、偿还买房贷款外,还可以用于维修或翻盖房屋时使用,若市民装修房屋时则不可以提取公积金使用,只能用于较大和住房有关的房款使用,另外提取时公积金时账户本人不能是担保人,否则不予提取。李先生想提取公积金给儿子买车,显然是不可以的,只能用于公积金贷款给儿子买车。
  记者从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如果市民购买小产权住房,已在商业银行办理所购房价款70%贷款,担保人不符合要求都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而对于公积金提取用途,枣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董女士表示,在枣庄市驻地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建造、回迁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在1年以内,或是翻建住房房龄在20年以上,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为危房的,而大修住房房龄在10年以上,或是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为必须大修的才可提取公积金,所以公积金提取只能是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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