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老张来济打工遭欠薪看门人不算农民工要钱遇难题
讨薪俩月仅换来一纸“承诺书”
2015年01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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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就回四川了,只留下一个银行卡账号的老张希望不带走遗憾。 本报见习记者 时培磊 摄
  老张的工资明细。本报见习记者 唐园园 摄
     62岁的老张在济南一家建筑工地看门儿五个多月,结算工资时却遭遇包工头“没钱”、承包商不承认的尴尬局面。奔走两个月讨薪的他无奈地面对现实:看门儿的工作不属于农民工、62岁的年龄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在济南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和美里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老张最终也只拿到一纸“承诺书”。

  本报见习记者 唐园园  

老张:
62岁退休老人
奔波讨薪俩月

  62岁的老张老家在四川,退休之前是当地的一名语文老师。一辈子呆在小城镇的他,也梦想着“能看看外面的世界”,在远房亲戚的介绍下,他来到济南一建筑工地看工地、做零活。
  从2014年5月21日到11月初,用老张自己的话说,是“历经酷暑,熬到冬天,受尽煎熬。工地上灰尘满天,臭气难闻,经常缺水断电,几次板房进水半米之深,这些都无人过问,也难向家里人倾诉”。
  只想着工程结束后,能拿着自己挣的钱回家过年,可没想到自己的辛苦劳动如今换来的只是一张纸。“这么大年纪了,本想出来看看世界,现在整的钱没拿到,还要靠家里寄钱,说出去真是个笑话。”
  据了解,老张所在工程是邹庄新村改造中的幼儿园承建工程,而工程的承包人李港是老张的远房侄儿。李港负责工地工人的招工、工资支付等职责,就是在李港的介绍下,老张来到工地工作。而与李港签订劳务合同的工程总承包商并不是一个公司,而是几人合伙的私人承建。
  “11月5日工程主体结束后,一些木工、钢筋工、架子工等都拿到工资走了,就剩下我们几个人的工资一直没发。”老张说。
  如今,老张想要到工资,手里却只有一张手写的工资表,上面写着“美里湖邹庄新村幼儿园建筑民工工资表”,除了老张,还有其他三名工友的名字也在上面。“有两个是放线员,一个是电工。”老张说,除了中秋节发了两千块钱,再没发过钱,“现在还欠我25500块钱。”
  工地收尾工作结束后,简陋的板房也住不了了,老张只得搬进了旅馆。“每天一睁眼就是不少的花销。”老张现在每天只干一件事儿:到处找相关部门要工资,而这一辗转讨薪就是两个月。
承包商:
要想拿到工资
得等房子卖完

  14日,根据老张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了工程总承包商王某某。“工程队的人都是李港雇的,农民工和技术工理应都是李港发工资。不过农民工不相信李港,加上牵扯的人数量比较多,为了不出事儿,我们就将应给李港的款项扣下,把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了。”王某某称。
  在11月5日的工资支付中,老张和其他三名工友的钱并没有被一起发放。“不能李港雇多少人,我们就承担多少人的工资,像放线工一人就够了,看大门儿的我们也有人。”王某某认为,老张属于李港私人关系招来的,工资应该由李港发放。
  “钱也没到李港手里,李港根本没钱给我发工资。”老张说,找李港也没用。
  记者了解到,在总承包商和李港签订的协议中规定,除了付给工人的工资外,李港会得到一套房子加上现金10万元,余款10万将在2015年6月1日之前结清。这意味着如果老张想要从李港那儿要到工资,很有可能要等到6月份。
  老张到处奔波求助,在槐荫区清欠办和美里湖街道办事处的调解下,王某某最终同意支付给老张工资,但工资只能从应给李港的款内扣除,并且只能在“邹庄所拨房子卖空”后支付。
  “开发商跟我们就是用以房抵钱的形式,我们给李港的也是房子,现在要想从李港的款里扣除工资给他雇用的人,就得等到房子卖出去以后。”王某某说,“我们也想早点把钱给付清,不过现在资金确实周转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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