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客车上分娩失血过多谁担责?
2015年01月2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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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纪同树,山东名律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民商事经济纠纷、金融票据类相关刑事辩护领域。
【读者咨询】
我妻子在坐客车时,不幸在客车上提前分娩,司机没有及时将她送往医院,致使她失血过多。运输公司用承担责任吗?
【律师答疑】
运输公司要承担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301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本案例中,你妻子已与客运公司建立了客运合同关系,承运人(即司机)应当将她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不仅要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她的安全,在发现她要提前分娩时,还应当尽力采取措施救助。这既是承运人的道德义务也是法定义务,不履行该义务就要承担责任。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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