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
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647项,各部门月底前也要在网站上晒清单
2015年0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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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张琪) 一个部门的权力有哪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市政府以“清单”的形式做了明确的规定。近日,市政府向社会公布烟台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市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647项。
  行政权力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10类。
  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去年开始烟台市决定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真正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此次,市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647项,其中行政许可142项,行政处罚2141项,行政强制165项,行政征收27项,行政给付27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确认143项,行政奖励81项,行政监督331项,其他权力582项(含非行政许可审批3项)。 
  目前,烟台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涉密事项除外)已在“中国烟台”网站、市编办网站上公布。
  通知中要求,各部门也须于1月底前在本部门的网站上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收费依据及标准、权力运行流程图、监督电话等。
  据悉,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市级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延伸报道 
烟台市编办副主任纪文民: 严格按清单行使行政职权
  有了权力清单,部门行使行政职权就有了框框和制约,今后如何加强行政权力清单的管理,如何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也是一项重要工作。对此,记者采访了市编办副主任纪文民。
  他说,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杜绝私设、滥用行政权力问题。
  在后续管理上,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就是为了增强社会与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还要建立健全权力清单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权力清单的动态化管理。对部门私设行政权力等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纪文民介绍,在2015年第一季度前,还要完成县级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工作。此外,还要适时启动“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工作。
  本报记者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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