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5项
2015年0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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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张琪) 近日,市政府就调整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发通知,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5项。
  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5项,其中取消4项、下放1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至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13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5项;新增未纳入目录但依法应纳入的行政许可事项13项。
  同时,将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1项予以公布。调整后,烟台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为145项(行政许可14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项)。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和规范管理;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和单位行政审批目录,不得在目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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