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照春节期间的招聘会,用人单位提报的招聘岗位平均薪酬约为2100元。 本报记者 张永斌 摄

本报3月4日讯(记者 张永斌) 省政府下发通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日照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450元、比2014年提高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比去年提高1元,今年3月1日起执行。
这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日照市自1994年第一次公布最低工资标准(170元),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十三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上次调整是2014年3月1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元。
“20多年,从170元涨到1450元,涨幅跟不上房价的涨幅啊。”在烟台路一家公司上班的刘先生说。
很多用人单位表示,最低工资只具有参考意义,为了留住员工、招聘人才,他们提供的工资远超这个线。2月28日至3月2日,日照市举办了多场人才招聘和就业再就业服务活动,用人单位提报的招聘岗位平均薪酬约为2100元,较去年同期涨幅较为明显,其中以科研岗位和一线生产操作岗位尤为突出,科研岗位最高年薪达30万元。另外,很多用人单位还为应聘者提供免费食宿、交通补贴、定期培训等其他形式的福利。
王女士是日照一家材料有限公司的招聘负责人,她们招聘塑料制品生产工、工具钳工、计算机软件工程师、化工工程技术人员、采购人员、销售和营销经理等人员。她说:“招聘的这些人员,工资远远高于最低标准工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