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之争”争出法律权威
2015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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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把税率拿掉,纳税依据拿掉,纳税人拿掉,这三样东西其实是税收法定的重要内容,有就是税收法定,没有就打了折扣。”——在政协社科界别小组讨论中,中华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对立法法三稿对税收法定表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梳理此次“税率之争”的由来,不难发现,支持删减者与反对者各有其理由。立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法律如何规定才能既符合人民群众愿望,又能在实践中更好地体现法治原则,是对“中国式立法民主”切实发挥实效的考验。广纳民意民智,在审议法律条文时“咬文嚼字”、逐字推敲、务求精准,是确保法律权威、准确与科学的必然要求。
  此次“税率之争”,删减或者保留的本意,都在于让法律更好地发挥作用。如何确保法律规定能够精准覆盖,消除可能存在的“模糊地带”,其实是比探讨“删减或保留”孰是孰非更为重要的命题。在立法博弈中探寻共识,让“税收法定”原则不打折扣,方能坚定百姓对于法治的信心。(据新华社电,作者杨维汉、梁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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