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质监所发布春季出游提醒
2015年04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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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日讯(记者 齐金钊) 春暖花开,清明小长假将至,市民选择周边地区进行踏青游、乡村游、自驾游的逐渐增多。为维护游客自身的合法权益,近日,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了春季出游消费指南,并公布了电话、短信、微信、邮箱等多种旅游投诉渠道,帮助市民维护出游中的合法权益。
  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市民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保存好旅游行程单、收据或发票等资料;选择出游线路要结合自身的需求,不能只求价格低、不顾服务质量内容。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旅游过程中遇到旅行社或导游员强制消费或擅自增加购物项目的行为可拒绝并向旅游部门提起投诉。
  旅游中遇到窝心事,可通过这些方式投诉维权:
  烟台市旅游投诉电话:12301,按“2”投诉
  烟台市旅游局假日总值班电话:0535-6246929
  烟台市旅游咨询电话:12301,按“1”咨询
  烟台市旅游质监所短信投诉:18906386667
  烟台市旅游质监所微信投诉:烟台旅游质监(微信号:ytlyzj)
  烟台市旅游质监所电子信箱:yt6270842@163.com
  烟台市旅游质监所电话:627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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