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报对外公布
去年全市共缴存公积金54.91亿元
2015年04月0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张晶)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14年烟台住房公积金年报,去年全市共缴存公积金54.91亿元,同比增长13%。在公积金提取、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回收等方面都有增长。
在缴存提取方面,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8906家,实缴职工74.25万人,缴存54.91亿元,同比增长13%。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293.13亿元,缴存余额159.7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3%、19%。
2014年,全市公积金提取29.9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54%,比上年同期增加37%。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133.37亿元,同比增长30%。
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5万笔29.02亿元,同比增长7%、12%。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45亿元。
在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7.75%,国有企业占54.7%,城镇集体企业占4.54%,外商投资企业占8.6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8%,其他占1.37%。
同时,职工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47%,90-144㎡(含)占50%,144㎡以上占3%;新房占86.24%,二手房占13.76%。
从总体上来看,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7%。
贷款额度在去年作出调整,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执行新建商品房标准即30万、30年,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所购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
取消提供契税完税证明、还款结清证明和还款金额对账单等手续材料,将在本市购房职工必须取得全款购房发票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调整为取得全款收据后即可办理,缴存单位可通过银行卡POS机刷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足了市民提取需求。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