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将分级监管
极高风险企业,每年至少实地监管6次
2015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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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3日讯(记者 吕璐) 综合食品品种分类、生产过程控制水平等级和信用等级三个方面,评定企业风险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企业有侧重点地实施监督管理。食药部门将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风险分级监管。
  13日,记者从青岛市食药局获悉,食品品种风险分类方面,专家、食药部门执法人员、企业方面将填写调查评估问卷,依据食品主要原料属性、食品配方复杂程度、使用食品添加剂多少等8个要素对28大类83个食品品种进行打分评价、综合分析,根据分数分为极高风险、高风险、中等风险、低风险和较低风险五类。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谷粉为极高风险产品,乳制品、肉制品为高风险食品,另外,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啤酒、水产加工品等消费量大、具有地域特色的食品品种风险评级较高。
  生产过程控制能力方面,食药部门将对企业原辅材料入厂控制、成品检验、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条件控制等6个要素对企业进行现场评价打分,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级。
  企业信用记录方面,根据各企业上年度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等10个要素对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价,将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五级。
  综合食品品种分类、生产过程控制水平等级和信用等级三方面信息评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食药部门将对不同等级的企业有侧重点地监管。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按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Ⅰ级≥6次,Ⅱ级≥4次,Ⅲ级≥3次,Ⅳ级≥2次,Ⅴ级>1次,分别以红、橙、黄、绿、蓝为预警色。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被行政处罚的和舆情查实的,无论级别是否调整,年度内至少增加一次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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