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电镀废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网
经查排放超标千百倍,两家小企业涉嫌污染环境罪被立案调查
2015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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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正在现场取样。
     两家小电镀排放超标千百倍,污水直接排入了市政污水管网。
  日前,槐荫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中队联合行动,取缔了辖区内两家非法电镀加工点。4月20日,槐荫区环保局将两家非法电镀案件正式移交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中队,槐荫区警方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立案调查。
本报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于梅 曹仁军   
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根据市民举报的线索,3月23日,联合检查组执法人员对位于辖区某处院内的一排厂房进行现场检查,该排厂房共有10间,5号车间内正在从事非法电镀生产,主要产品为镀镍件。经调查,5号车间当事人为刘某。车间内的5个容器池内均盛有液体,现场酸气刺鼻,经PH测试,3个呈酸性、1个呈碱性、1个为中性,检查时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通过管道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槐荫区环境监测中心检测人员对其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于3月25日将样品送至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检测分析。该中心3月27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刘某非法电镀加工点排放废水中总镍含量为67.3mg/L,超过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浓度限值的134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另一车间排放竟超过国家标准2159倍
  在对刘某非法电镀加工点全面调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对10个车间逐个排查,发现紧邻的6号车间大门紧锁,未见生产,从门缝看到车间内摆放着若干容器池,与5号车间相仿。打开大门进入车间后发现,现场依次有皂化池、电镀池、清洗池、酸液池、碱液池共5个容器池,主要产品也是镀镍件,未发现污水处理设施。经调查,6号车间当事人为郭某。
  3月27日,在槐荫区环保、公安执法人员的共同监督下,责令郭某现场还原了正常生产状态下的排污情况并采样。执法人员发现,根据郭某电镀车间3月20日监控录像记录以及其本人在调查询问笔录中的描述,3月27日的现场还原操作与实际生产工艺过程不符,存在隐瞒行为。此外,在监控录像中发现,其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将电镀池中的酸液舀出,直接倒入清洗池中排放。
  根据这一情况,槐荫区公安、环保执法人员于4月3日再次责令郭某按照其真实工艺流程进行还原加工,并对其排放废水及酸液进行了采样,当日送往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检测分析。
  该中心4月2日、4月15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其排放废水中总镍含量分别为2.25mg/L、3.34mg/L,超过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浓度限值的3.5倍、5.7倍;酸液中总镍含量为1080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2159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此次取缔的两家非法小电镀,无工商营业执照、电镀许可证及环保审批文件,属国家明令淘汰的“十五土小”企业。下一步,槐荫区环保局将对查扣的酸液及各类电镀液全部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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