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公布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三年新建、改扩建94所幼儿园
2015年05月0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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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6日讯(记者 程凌润) 近日,莱芜市公布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全市计划总投资1.2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4所。到2017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4月25日,莱芜市教育局、莱芜市编办、莱芜市发展改革委、莱芜市财政局、莱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莱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的《莱芜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
记者了解,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达到98%以上,残疾儿童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5%以上,消除“小学化”办园倾向,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每年新建、改扩建30所以上公办及村(社区)集体幼儿园,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园数分别占总数的80%以上;完善政府投入、举办者投入、家长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逐步提高,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70%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全市计划总投资1.2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4所,并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和本地区教育专项规划;通过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形式建设村办幼儿园,力争2017年实现所有贫困村幼儿都享有学前教育的目标;按照每5000人口居住区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幼儿园的标准,加快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
莱芜市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建设设计的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行政性、服务性收费及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收费,均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对待。同时,莱芜市鼓励举办特殊教育幼儿园,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好学前教育部,并满足随迁儿童和留守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加大对家庭经济苦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力度,严格落实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有条件的区可以提高资助标准对其伙食费等予以补助。
此外,莱芜市还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规范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将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监管机制。今年年底,各区完成非法举办幼儿园的摸底工作,按照“准入、整改、取缔”的原则,出台相应治理整顿政策措施,切实解决非法办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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