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开展演出市场和出版物市场整治
查缴各类非法报刊124份,收缴盗版出版物69册
2015年05月0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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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6日讯(记者 陈静) 近日,记者从莱芜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获悉,为认真贯彻省文化厅《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规范好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加强全市文化市场监管,莱芜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积极部署,主动对旅游区和乡镇农村的演出市场、出版物市场和高速路服务区的出版物市场进行了全面清查。
记者了解到,自4月27日起,莱芜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对上报演出登记备案的各经营单位的演出资质(演出证、演员证)、舞台搭建手续、演出节目单等进行全面排查,在检查过程中,凡是不履行审批手续的经营单位不得进行演出活动,禁止不健康节目的演出,对无证照演出团体(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加强对旅游区出版物市场和高速路服务区的出版物市场的集中检查。以查处盗版,含有恐怖、淫秽色情、暴力等不健康文化内容的非法图书、音像及含有政治性、宗教性、封建性等内容的非法报刊为重点,对旅游区附近及高速路服务区附近的书店、音像店、印刷企业和报刊亭进行了突击检查,并针对流动性较强的游商地摊进行了严密清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的图书经营摊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禁、非法出版物进行了查缴,并依法进行了处理。加强对书店、印刷厂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经营场所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业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针对这些场所多次进行实地检查,狠抓落实,严防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图书经营门店、印刷企业及摊点40家次,查缴各类非法报刊124份,收缴盗版出版物69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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