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散布谣言一女子被拘留
2015年05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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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烟台5月18日讯(记者 孔雨童 通讯员 周福基) 15日,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烟台芝罘区女子张某在互联网QQ群内编造、散布“小伙被警察活活打死”等谣言。日前,张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据了解,家住芝罘区的张某此前因一起案件被骗,公安机关已破案但损失未追回。为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5月15日13时30分许,张某在互联网上利用某QQ群,自己编写并发布了“烟台又出大事啦,一个三十多岁小伙被警察活活打死,还不让家属看尸体”等虚假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张某发布相关信息后,芝罘公安分局网络安全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虚假信息发布者张某,及时制止虚假信息继续扩散,并依法对张某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芝罘区公安局民警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评论二百次以上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追究责任。
  “本案中,张某传播消息是否合法,不在其内容是否‘符合真实’,关键在于传播这种消息的后果,以及传播者的动机。”民警说,张某的动机是想通过散布不实消息让QQ群中那些对公安机关、对社会不满的群体共同制造舆论给社会施加压力,为自己泄愤,其行为可以定为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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