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国税局减轻纳税人负担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分步推行
2015年05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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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5月18日讯(记者 韩笑 通讯员 崔峻 张景玲 赵璐) 为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满足增值税一体化管理要求,切实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双覆盖。济南高新区国税局针对自身情况,认真筹划准备工作,确保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高新区国税局高度重视此次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工作,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确定“先周边,后中心”的原则,分类型、分片区、分时段推行,避免了纳税人多跑路、排长队。分类型就是根据全市增值税发票升级版推行工作开展情况和服务单位的时间情况,与其他区县局错峰开展升级工作,先行对工作难度更大的部分存量税控一般纳税人、混营业户、存量非税控一般纳税人及起征点以上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了升级。
二是分片区。出口加工区分局、综合保税区办税大厅、齐鲁软件园办税服务室、区局办税服务大厅四个地点推行发行工作,方便分散在全区的纳税人就近选择办理升级。同时,该局实行局领导包干制度,每位局领导负责相应的片区,指导升级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分时段。根据前期工作安排,服务单位对辖区内的企业分批进行了培训,通知企业具体的时间来进行升级,控制每天升级的企业数量,保证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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