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可申请保障房
2015年06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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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就业无房职工 外来务工人员
  本报6月1日讯(记者 张晶 通讯员 王肆 王连萍)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来烟务工者福利来了,记者从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即将纳入政府保障房的申请范围,只要符合固定条件即可申请烟台市中心区的保障房,不过申请必须由用人单位统一受理。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继烟台市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保障步入常态化后,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又将纳入政府保障房的申请范围,这也是烟台市首次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据介绍,本次市中心区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推出的保障房源共269套,分3个区片,分别是芝罘区大疃区片房源170套,芝罘区黄务区片房源29套,莱山区锦绣好家区片房源70套。
  对于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承租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单套房屋的租赁补贴为物价部门核定租金标准的30%,即实际负担房租为核定租金标准的70%。
  为做好这部分人群的保障房配租工作,市住房保障部门发布公告,确定今起面向用人单位统一受理保障房意向申请,不受理个人申请。申请期限为2015年6月2日至6月15日。
  根据《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固定的条件,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有意向申请的用人单位需提交相应的材料,并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如果您还有疑问,也可以直接联系相应的住房保障部门,市中心区住房保障部门包括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芝罘区和莱山区的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芝罘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电话:6608735;莱山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6890159;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661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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